2008年4月3日

2012年之後,在美國用WiFi要收錢了!!

原文:Onerous New Law to Phase Out Wi-Fi by John C. Dvorak

大意就是,美國國會提案,在2012年之後,要回收2.3-GHz到2.9-GHz的免費頻道,將其公開拍賣。如果有人偷用那些頻道,就「處以1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或5年以下的徒刑」。對了, 5-GHz的之後也要拍賣喔,科科…

那2012年美國人家裡的Wi-Fi怎麼辦?聽說可以去買一個授權來繼續用。所以美國以後就會有電波偵測車在路上跑來跑去,抓美國人家中的基地台是不不合法的!帥呀!老皮!

最後一擊:你知道嗎?其實家中的微波爐的頻率也是有2.3-GHz的喔!2012以後使用這些微波爐也不行的喔!可能要付費的喔!真是太歡樂了!恭喜美國人有如此先進的法律!

結論:每個國家都有白痴議員,美國也不例外。

PS. 這是愚人節笑話啦!謝謝觀賞!

2 意見:

Michael 提到...

這是愚人節笑話嗎 XD

wonder 提到...

原本也想跟著開罵的,不過原文發布時間
是 04/01 ,愚人節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