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麵只所以認識John C. Dvorak,是因為有定期收聽TWiT Podcast的習慣。John是固定的特別來賓,他講話很.機.車也很好笑,之後又發現他在PC Magazine有專欄,因此就成了固定觀眾,每週收看。John另外也有與科技不相關的部落格這系列也會成為本麵部落格的國外科技新知部份,請拭目以待~
本週的題目是:Google是不是應該買下Sprint?
背景介紹:Google就別說了吧,大家都認為他是下一個微軟。Google目前手上有大筆現金,不知道該怎麼花(應該說本麵不知道啦)。Sprint是美國電信業者,主要業務是手機服務,目前有五千五百萬用戶。Sprint也是主要的ISP之一。
故事是這樣:Google的下一個目標,很明顯的是Mobile平台。他們對於美國的700-MHz無線頻譜競標也很有興趣(競標形式類似台灣之前的WiMax競標)。聽說Google如果標到這個平台,會採取開放平台,讓各式各樣的應用程式可以在上面發展(現在美國的手機網路是非常封閉的,下次有機會可以探討一下)。在加上Google也宣佈了他們的無線服務開發平台Android。那為何要買Sprint呢?既然要進入這個市場,而且手中又擁有大筆現在,買下一個主要無線網路電信商聽起來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John認為科技公司搞非科技產業(電信)通常搞不定。John列了五大點困難,如無止境的會議、無止境的組織重整等等。本麵認為可以總結為:文化差異。大電信公司跟科技新創公司的文化差異過大,要整合是難上加難。
John建議Google放棄這個主意,愈快愈好。本麵完全同意,通常跨業併購都是一場災難,可以想像台灣yahoo跟中華電信整合嘛?一定是會很慘的啦!
本麵任為,類似這類主意,都是只考慮到併購之後的綜效,卻忽略企業畢竟是由人組成的。兩種完全不同種類的人,強迫他們整合在一起,一定行不通的。人是好鬥的動物,尤其當受到威脅時。這類併購給了大家最好的鬥爭理由,到時候內鬥內行,外鬥外行,就會跟國民黨一樣慘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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